荷塘区再生资源利用中心项目(一期)碎石生产线
设备采购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第1号)
1.本项目是否需要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答:本项目不需要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2.本项目投标担保是否可以采用信用承诺形式?有无限制条件?
答:本项目投标担保可以采用信用承诺形式,适用于所有潜在投标人。
3.考虑到本项目合同主体属于设备采购,建议付款方式为:设备预付款30%,设备提货前支付30%,设备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35%,质保金5%于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
答:本项目付款方式修改为:
1)预付款:在合同签订后并收到卖方提交的合同总价10%的履约担保后30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
2)交货款: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经买方验收合格后30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的30%。
3) 验收款:全部设备安装完成并进行调试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5%。
4) 结清款:余款5%作为质保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全部余款。
4.由于系统中生成的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部分采购清单显示不全,该部分内容以本补充通知发布的为准,详见附件。
5.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均修改为2024年3月18日9:00(北京时间)。
招标人:株洲景研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机构:株洲市荷塘区发展和改革局
日 期: 2024年2月29日
采购清单02.29.rar
[H430200002210001001]荷塘区再生资源利用中心项目(一期)碎石生产线设备采购.HNCF
补充通知扫描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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