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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原市新城街再生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市场5幢铁西南街420号9

· 2024-03-18

拍卖公告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 2024 4 3 10 时至 2024 4 4 10 时止 (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 http://sifa.jd.com/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开原市再生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市场有限公司 138 套房产( 1-40

序号

房屋坐落

用途

面积(㎡)

单价(元 / ㎡)

评估值(万元)

二拍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竞价幅度(元)

1

开原市新城街再生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市场 A 幢南中路 500 1

经营用房

128.16

3899

49.97

339796

60000

3000

2

开原市新城街再生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市场 A 幢南中路 500 2

经营用房

192.24

3699

71.11

483548

90000

4000

3

开原市新城街再生资源回收和綜合利用市场 A 幢南中路 500 3

经营用房

192.24

3699

71.11

483548

90000

4000

4

开原市新城街再生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市场 A 幢南中路 500 4

经营用房

192.24

3699

71.11

483548

90000

4000

5

开原市新城街再生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市场 A 幢南中路 500 5

经营用房

128.16

3899

49.97

339796

60000

3000

6

开原市新城街再生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市场 A 幢南中路 500 6

经营用房

128.16

3899

49.97

339796

60000

3000

7

开原市新城街再生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市场 A 幢南中路 500 7

经营用房

192.24

3699

71.11

483548

90000

4000

8

开原市新城街再生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市场 A 幢南中路 500 8

经营用房

192.24

3699

71.11

483548

90000

4000

9

开原市新城街再生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市场 A 幢南中路 500 9

经营用房

192.24

3699

71.11

483548

90000

4000

10

开原市新城街再生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市场 A 幢南中路 500 10

经营用房

128.16

3899

49.97

339796

60000

3000

11

开原市新城街再生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市场 A 幢南中路 500 11

经营用房

128.16

3899

49.97

339796

60000

3000

12

开原市新城街再生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市场 A 幢南中路 500 12

经营用房

192.24

3699

71.11

483548

90000

4000

13

开原市新城街再生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市场 A 幢南中路 500 13

经营用房

192.24

3699

71.11

483548

90000

4000

14

开原市新城街再生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市场 A 幢南中路 500 14

经营用房

192.24

3699

71.11

483548

90000

4000

15

开原市新城街再生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市场 A 幢南中路 500 15

经营用房

128.16

3899

49.97

339796

60000

3000

16

开原市新城街再生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市场 A 幢南中路 500 16

经营用房

128.16

3899

49.97

339796

60000

3000

17

开原市新城街再生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市场 A 幢南中路 500 17

经营用房

192.24

3899

74.95

509660

100000

5000

18

开原市新城街再生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市场 A 幢南中路 500 18

经营用房

192.24

3899

74.95

509660

100000

5000

19

开原市新城街再生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市场 A 幢南中路 500 19

经营用房

192.24

3899

74.95

509660

100000

5000

20

开原市新城街再生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市场 A 幢南中路 500 20

经营用房

128.16

4099

52.53

357204

70000

3000

21

开原市新城街再生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市场 3 幢铁西南街 422 乙号 12

经营用房

121.339

3699

44.88

305184

60000

3000

22

开原市新城街再生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市场 5 幢铁西南街 420 9

经营用房

121.26

3699

44.85

304980

60000

3000

23

开原市新城街再生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市场 5 幢南中路 420 10

经营用房

121.26

3699

44.85

304980

60000

3000

24

开原市新城街再生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市场 26 幢铁西南街 410 1

经营用房

121.339

3699

44.88

305184

60000

3000

25

开原市新城街再生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市场 26 幢铁西南街 410 2

经营用房

121.339

3699

44.88

305184

60000

3000

26

开原市新城街再生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市场 26 幢铁西南街 410 3

经营用房

121.339

3699

44.88

305184

60000

3000

27

开原市新城街再生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市场 26 幢铁西南街 410 4

经营用房

121.339

3699

44.88

305184

60000

3000

28

开原市新城街再生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市场 26 幢铁西南街 410 5

经营用房

121.339

3699

44.88

305184

60000

3000

29

开原市新城街再生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市场 26 幢铁西南街 410 6

经营用房

121.339

3699

44.88

305184

60000

3000

30

开原市新城街再生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市场 12 幢铁西南街 418 2

经营用房

121.339

3699

44.88

305184

60000

3000

31

开原市新城街再生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市场 12 幢铁西南街 418 3

经营用房

121.339

3699

44.88

305184

60000

3000

32

开原市新城街再生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市场 12 幢铁西南街 418 7

经营用房

121.339

3699

44.88

305184

60000

3000

33

开原市新城街再生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市场 12 幢铁西南街 418 8

经营用房

121.339

3699

44.88

305184

60000

3000

34

开原市新城街再生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市场 12 幢铁西南街 418 10

经营用房

121.339

3699

44.88

305184

60000

3000

35

开原市新城街再生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市场 16 幢铁西南街 416 1

经营用房

121.339

3699

44.88

305184

60000

3000

36

开原市新城街再生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市场 16 幢铁西南街 416 2

经营用房

121.339

3699

44.88

305184

60000

3000

37

开原市新城街再生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市场 16 幢铁西南街 416 3

经营用房

121.339

3699

44.88

305184

60000

3000

38

开原市新城街再生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市场 16 幢铁西南街 416 4

经营用房

121.339

3699

44.88

305184

60000

3000

39

开原市新城街再生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市场 16 幢铁西南街 416 5

经营用房

121.339

3699

44.88

305184

60000

3000

40

开原市新城街再生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市场 16 幢铁西南街 416 6

经营用房

121.339

3699

44.88

305184

60000

3000

特别提示:

1. 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致电本市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咨询限购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如竞买人因未能仔细阅读该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等发生悔拍行为,造成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 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本市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3. 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审核所需材料,及时向商品住房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并至迟在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内向执行法院提交,执行法院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

4. 该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款不予调整。

5. 公告的内容和照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不看样的后果,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法院不承担任何瑕疵责任;

6. 提醒竞买人须在拍卖前向国土、房管、规划、税务等部门,对标的物的属性、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进一步咨询。

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交付为准。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 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个人行为

三、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拍结束之日前接受咨询,看样(咨询、看样电话: 024-22763175 郭法官 )。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 5 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 5 分钟。

五、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人民法院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六、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外观、内在全部情况;存在的抵押、租赁、拖欠税、费等债务负担;存在的违法处罚、保险、年检等;存在的及潜在的实物及法律上的瑕疵等,请竞买人自行了解。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财产交接后,发生占用问题,自行解决。在过户过程中因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过户完毕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还可能存在因不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而不能过户、不能取得所有权证书的产权证明风险,本院不承担担保责任。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所有涉及物权权属变更所产生的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在 2024 4 11 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 户名 :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盛京银行沈阳市金厦支行,账号: 03450101419000005290011048)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重要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按照此项规定,向京东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京东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京东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 1000 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 5 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京东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

以下链接为各大银行对外公示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的整理页面,仅供参考,实际支付限额请咨询银行,以各银行告知为准 https://help.jd.com/user/issue/359-1659.html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 4006229586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 2016 18 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咨询电话: 024-22763175 郭法官

监督电话: 024-22763753 /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 4006229586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 268 号)

网址 : http://sifa.jd.com/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零二四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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