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15万吨铝合金新材料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15万吨铝合金新材料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代码:2209-530133-23-02-296466)
建设地点:昆明市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云南七甸产业园区大哨片区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内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单位: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六方合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总占地面积8865m2,项目将原有5条重熔铝锭铸造生产线进行合金化升级改造为5条铝合金生产线,分别为:年产5万吨合金铝、年产3万吨铝合金锭、年产3万吨铝合金锭、年产3万吨铝合金圆杆、年产4万吨铝合金圆杆,并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等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9365.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5万元。
二、 项目施工期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设置施工围挡,定期洒水抑尘;保持施工道路清洁;对易起尘物料封闭堆存及运输;及时清运建筑垃圾。施工扬尘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二)废水:项目施工期不产生施工废水。施工生活废水依托企业现有的化粪池及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
(三)噪声: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施工及运输车辆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产生的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部分按要求运至合法的建筑垃圾处置场;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 项目运营期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
有组织废气:原有项目共设置21根排气筒,本次技改新增4根排气筒,对原项目2根排气筒进行改造。熔炼炉熔炼、回转炉熔炼产生的废气经火花捕集器+石灰粉喷射脱酸+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表4中限值要求以及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限值要求,分别通过25m高的排气筒排放。连铸连轧机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动态油雾水汽分离+静电式油雾净化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分别通过20m高的排气筒排放。
无组织废气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GB25465-2010《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6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以及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同时执行GB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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