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国是汽车生产与消费大国,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汽车产销量和保有量已位居世界前列。
汽车保有量的迅速上升使汽车报废量也日益攀升,其产生的大量可再生利用资源,可以有效地减少碳排放,缓解我国资源禀赋不足的压力。与此同时,报废汽车的不当拆解,也会产生大量含铅、汞、镉、六价铬等危险废物以及六溴环十二烷、十溴二苯醚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类溴代阻燃剂(BFRs),这些有毒有害物质将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
为落实国际化学品管控的《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关于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约》有关要求,做好有毒有害化学品及危险废物的风险管控研究,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拟通过全球环境基金中国再生铝、铅、锌、锂行业绿色生产与可持续发展项目支持相关单位开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过程中危险废物及BFRs环境管理政策、技术研究,并形成有关科研成果。有关要求如下:
主要内容
调研我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过程中危险废物及BFRs的产生源头、流动路径、排放模式、污染特征和管理现状,分析阐明现有管理措施下潜在的环境风险,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最佳可行技术和最佳环境实践管理方法,提升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过程中的环境管理水平,并形成相关标准和研究报告。
主要产出
(一)提交《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过程危险废物及溴代阻燃剂环境管理方法研究实施方案》(中文);
(二)提交《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BFRs来源识别和风险控制研究报告》(中英文);
(三)提交《报废汽车回收拆解BFRs排放清单》(中文);
(四)提交《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危险废物规范管理政策建议》(中文);
(五)提交《国内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过程环境无害化管理研究及政策建议》(中英文);
(六)完成3项标准建议稿及其编制说明,并至少发1项团体标准;
(七)发表1篇相关研究方向论文。
工作时间安排
本任务执行期为12个月。
资质要求
(一)意向服务单位至少需具备如下资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法人机构;
2、具有5年以上报废汽车行业管理研究经验,具有POPs或危险废物管理研究基础,承担过报废汽车行业及POPs研究的相关项目或研究课题;(需提供相关证明)
3、具备良好的信息收集、组织能力,具有政策、标准等相关工作经验;
4、熟悉我国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管理政策和技术,承担过该领域相关科研任务且主持过相关标准研究者优先;
5、熟悉斯德哥尔摩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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