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730-2413HL0157)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1.招标条件
本工业废液减排委托处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航发哈尔滨东安发动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内容:工业废液减排委托处理。
范围:工业废液减排委托处理。
本次招标范围:
2.1拆除52#、1101#废荧光液站内现有处理设备,对18#、101#、52#、1001#、1101#站点废液收集池进行清掏,危险废物合规处置,拆除物资按照甲方要求处置。
2.2土建部分:22#、1101#选址内地面、墙面、通风、门窗、配电、设备基础等。
2.3新区工业废液减排设备1套、主厂区工业废液减排设备1套。
2.4新区、主厂区控制系统及安防技防设备各1套。
2.5配套废液转运车辆和设施。
2.6配套办公室设施。
2.7服务内容:
2.7.1中国航发东安所属单位内的废切削液和废荧光液的减排处理。
2.7.2工业废液项目所包含设备及附属设施的运行、维护、检修及管理工作。
2.7.3负责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
2.8基础建设期:该项目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乙方向甲方正式提供运维服务为基础建设期,须在2025年3月1日前完成。
具体内容要求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3.服务期及风险防控
3.1服务期:服务期为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基础建设完成后自乙方向甲方正式提供运维服务起10年(120个月)。
3.2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3风险防控:废液产生量超出合同约定波动范围5000吨/年以内,水量高于设备处理能力时甲方仅支付增容蒸发器费用;人工成本波动参照政府发布哈尔滨市区最低工资标准±20%,如超出波动范围双方可提出商谈申请,共同商议解决。
4.投标人资质要求
(工业废液减排委托处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4.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或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或其它类似营业范围;
4.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资料;
4.4此项目服务人员要求具有较高的责任心、专业素养及保密意识等(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4.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www.creditchina.gov.cn),否则投标无效;
4.6投标人需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并提供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只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被授予合同;
4.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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