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红桂路8栋二层2004-2008招租信息公告
项目编号 | N0260FCZZ240324-2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广东省红岭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址 | 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松园社区红桂路2068号红桂大厦1301 | |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 出租资产概括 | 物业位于深圳市罗湖区红桂路8栋二层2004-2008,计算租金面积439㎡,有房地产证,租赁用途为商业(不能做餐饮),目前使用中。 |
计算租金面积 | 439㎡ | |
出租用途 | 商业(不能做餐饮) | |
出租期限 | 4年 | |
免租期限 | 15天(包含在租赁期间内,原租户无免租期) | |
租金挂牌价格(人民币) | 人民币76.14元/平方米/月(含税,第二年起纯租金逐年递增3%) | |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 使用中 | |
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 是 | |
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 否 | |
交易方式的确定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网络竞价(多轮报价) |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可按照挂牌条件出租。 | |
挂牌时间 | 自公告次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挂牌期满,如没有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10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20周期。) | |
承租方应具 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符合条件的自然人; 2.信誉良好,不存在信用污点,未在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或被限制高消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 | |
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2.工商信息查询单; 4.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6.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7.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 |
履约条件 | 1、按时交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2、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3、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二次消防验收、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4、管理费收费标准为5元/平方米/月、本体维修基金0.38元/平方米/月、水电费等相关费用按实际情况结算。 5、租赁押金:2个月租赁综合费(以最终成交价租金+管理费+空运费计算)。 6、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交清租金及各项费用。 7、承租方承租后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分租和转租及改变物业用途、主体结构及设施。 8、物业用途为一层为商业、二层为多层铝合窗住宅。承租方不得违背政府相关部门批复,需变更性质和用途的,须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复。如若发现承租用途不符,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无果,出租方有权在租赁期限内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收回物业重新出租,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9、本出租物业承租方承租后不可用作P2P或小额贷款行业使用。 10、本次出租物业禁止危化行业及对环境影响大的行业使用。 11、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收回物业重新出租,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12、租金的支付方式:租赁综合费(含租金、管理费、本体维修)按月结算,每月5号前交纳当月租赁综合费;租金统一以人民币为交易币种,租金价格含增值税不含管理费,租赁双方税费各付。 1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利解除或者变更本合同,且不赔偿承租方损失:政府征收、征用、收回、拆除租赁房屋的;城市更新、产业升级、重大项目落地、重大安全隐患整治等原因致使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 14、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如承租方无法办理相关文件,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5、承租方需安装合格安全的安防、消防、用电设施,所有装修安装整治投入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6、承租方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租赁物业的二次消防系统设施增加安装及装修报建手续及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17、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装修及改建所涉及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须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文件、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 18、承租方在任何时候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发生以下行为: ①擅自改变出租房屋使用功能,利用出租房屋从事旅馆业、餐饮、娱乐、网吧、作坊等经营性活动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②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赌博、吸毒贩毒、卖淫嫖娼、制黄贩黄、伪造证件、承印非法出版物、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窝藏犯罪人员、窝藏和销售赃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 |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