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GR2024ZJ1007876 |
标的名称: | |
转让方名称: |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挂丽水市土地储备中心南城分中心牌子) |
决策及批准情况: | 其他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方应为具有独立履行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需提供相关营业执照和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经营范围:需同时具备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与房屋拆除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其中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包括建筑垃圾处置、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废旧物资再生利用等内容(根据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认定);(三)企业征信:失信企业或被执行人禁止报名准入(如何认定:受让方必须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认定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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