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包3)
第二次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包3)(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一、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涉及的建设地点及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一章:2.1条、2.2条,第二章前附表:1.1.5条、1.1.6条,第四章:2.2条、2.3条,第五章:1.1条、1.2条):
原条款:
建设地点:重庆水务集团所属污水处理厂(本分包)(涉及秀山、酉阳、黔江、彭水、武隆、南川、綦江、万盛、江津、永川、荣昌、大足、铜梁、潼南、合川、北碚、璧山、渝中、沙坪坝、大渡口、巴南、九龙坡、两江新区等23个区县,共计57座污水处理厂,总设计规模229.67万吨/天)。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在重庆水务集团所属条件适合的污水处理厂及附属加压站、泵站、综合楼等建、构筑区域内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重庆水务集团所属污水处理厂(本分包)共计57座,2023年总用电量为284189145kwh,总设计规模为229.67万吨/天,其中设计规模0.2万吨/天(不含0.2万吨/天)以下污水处理厂5座,设计规模0.2万吨/天(含0.2万吨/天)--2万吨/天(不含2万吨/天)污水处理厂10座,设计规模2万吨/天(含2万吨/天)--10万吨/天(不含10万吨/天)污水处理厂38座,设计规模10万吨及以上规模的污水处理厂4座。招标人初步测算,可安装分布式光伏面积约为53万平方米(未计算5座污水处理厂附属泵站及设计规模0.2万吨/天以下的污水处理厂)。(注:最终以中标人现场踏勘后,招标人与中标人共同确定的分布式光伏可装机面积及设计方案为准。)。
修改如下:
建设地点:重庆水务集团所属污水处理厂(涉及永川、渝北、荣昌、璧山、黔江5个区)共计5座污水处理厂。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在重庆水务集团所属永川污水处理厂(示范厂)、九曲河污水处理厂、荣昌污水处理厂、璧山观音堂污水处理厂、黔江污水处理厂共计5座污水处理厂及附属加压站、泵站、综合楼等建、构筑区域内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其中永川区污水处理厂(示范厂)设计规模12万吨/天,2023年总用电量为1,345.94万kwh;渝北区九曲河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10万吨/天,2023年总用电量为992.44万kwh;荣昌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8万吨/天,2023年总用电量为1,640.84万kwh;璧山区观音堂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6万吨/天,2023年总用电量为702.51 万kwh;黔江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4万吨/天,2023年总用电量为565.66万kwh。招标人初步测算,可安装分布式光伏面积约为11.4万平方米。(注:最终以中标人现场踏勘后,招标人与中标人共同确定的分布式光伏可装机面积及设计方案为准。)。
二、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涉及的合作期限及装机容量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一章:2.4条,第二章前附表:1.3.3条,第四章:2.3条、2.5条,第五章:1.4条):
原条款:
(1)2.4 合作期限:运营期:25年(自各子项目并网发电之日起分别计算);建设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全部建设工作须达到合同约定的装机容量≥33MWP及保证本分包内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污水处理厂数量覆盖率不低于80%。
(2)1.3.3运营期:25年(自各子项目并网发电之日起分别计算);建设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全部建设工作须达到合同约定的装机容量≥33MWP及保证本分包内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污水处理厂数量覆盖率不低于80%
(3)2.3项目装机要求:本项目计划总装机容量不低于33MWP(实际装机容量以建设并网容量为准),及保证本项目内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污水处理厂数量覆盖率不低于80%。
2.5本项目合作期限:运营期为25年(自各子项目并网发电之日起分别计算);建设期为本协议签订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全部建设工作。
(4)1.4 合作期限:运营期:25年(自各子项目并网发电之日起分别计算);建设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全部建设工作须达到合同约定的装机容量≥33MWP及保证本分包内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污水处理厂数量覆盖率不低于80%。
修改如下:
合作期限:运营期:25年(自各子项目并网发电之日起分别计算);建设期:合同签订之日起按下表时间要求完成各阶段建设工作,特殊情况下部分工作内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完成的,可以适当顺延,但建设期间的全部工作内容完成时间不得超过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
序号 | 工作内容 | 时间要求(天) |
1 | 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获得沟通确认 | 20 |
2 | 办理供电接入、投资备案等前期手续 | 15 |
3 | 光伏板、逆变器、支架结构等生产及运输 | 45 |
4 | 项目施工 | 90 |
5 | 项目竣工验收(投入正式运营) | |
小计 | 180 | |
6 | 项目结算、决算及审计 | 60 |
同时保证在本分包要求的永川区污水处理厂(示范厂)、渝北区九曲河污水处理厂、荣昌区污水处理厂、璧山区观音堂污水处理厂、黔江区污水处理厂共计5座污水处理厂内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且保证装机容量≥6MWP。
本项目质量标准及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系统典型设计》(2012 年国家电网公司)、《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GB50797-201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 太 阳 能 资 源 等 级 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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