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编号 | GN2024-32-8714 | 发布日期 | 2024年11月4日 |
比选项目名称 |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安徽医院输液瓶回收 | ||
公告时间(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 于2024年 11 月 4 日起至 2024年 11 月 8 日17 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 ||
比选条件 | 资金来源 | 自筹 | |
采 购 人 |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安徽医院 | ||
项目概况 | 项目地点 |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龙湖北路交口西北角 | |
标包划分 | 一个标包 | ||
比选范围 |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安徽医院输液瓶回收项目,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医用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玻璃瓶、透析袋等的回收处置工作。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比选文件。 注:(1)如本项目参选人不在安徽省商务厅及安徽省卫健委发布的安徽省医疗机构废弃物可回收输液瓶(袋)回收企业推荐名单中,则不影响该参选人的参选文件有效性。 (2)本项目拟确定一家成交候选单位,同时确定另一家备选单位,采购人对备选单位未启用前不安排工作任务。服务期内,若成交候选单位违约造成采购人与其解除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启用备选单位。 | ||
比选方式 | 公开比选 | ||
服务期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1月22日止。(服务期最长不超过3年)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参选人资格要求 | 1、参选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如为分支机构须同时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上级单位出具的有效授权材料。); 2、参选人须提供环境保护部门对医用玻璃瓶、一次性输液瓶(袋)、透析袋等废塑料回收处理单位的环评审批、环保竣工验收及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证明; 注:参选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参选人应具备履约所须的回收、运输、处理等的专业能力,制度健全,回收的使用后未被污染塑料瓶、玻璃瓶不得用于医疗、食品、药品、化妆品、玩具、洗涤等包装或服装、被褥、日用品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业中,回收废物运输、处理、再生利用溯源机制完善,服务期间能正常运营; 注:参选人须对以上内容自行承诺。 4、参选人须承诺成交后提供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运输等备案证明; 注:参选人须对以上内容自行承诺。 5、参选人须具备满足本项目回收量的经营场所(须提供图片、自有产证或租赁合同相关证明材料); 6、参选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的回收服务业绩; 注:提供合同等相关有效证明资料,合同服务期的任一时期在2021年1月1日至今的时间段内均予以认可。 7、参选人须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且在合肥有本地服务机构(若为分公司的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若为办事处的提供办事处相关证明材料(联系人、联系方式、办公地点); (1)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
联合体 |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 ||
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 | 获取文件的时间 | 自行关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 http://www.youzhicai.com/) | |
获取文件的方式 | 参选人应当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 http://www.youzhicai.com/)下载。 | ||
参选文件递交 |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