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阿图什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O模式)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州本级备案。招标人为阿图什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阿图什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EPCO模式)【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初步设计完成后启动的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上阿图什镇塔库提村、乌恰村、萨依村 2.工程规模:上阿图什镇乌恰村等各村共新建化粪池1035个、户用型污水处理设施2855个、新建生活垃圾处理站一座。(注:最终以设计方案及设计完成后图纸为准)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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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2)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参加联合体项目的投标的不得超过3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4.其它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具备[综合类综合资质甲级];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施工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运营单位要求:经营范围具有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或水污染治理或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等。(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6)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7)自治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项目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 |||||||||
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 10时30分 2.现场投标地点:克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kzggzyjy.com:8024/)递交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交易平台拒收。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2月0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请到克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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