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委托处置技术服务 项目谈判公告
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委托处置技术服务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性谈判。
一、项目概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等环保法律法规,公司产生的汞废荧光灯管HW29(900-023-29)、含铊污泥HW30(261-055-30)、油棉纱油滤芯等沾染性废物HW49(900-041-49)、化学废液HW49(900-047-49)、废化学试剂包装物HW49(900-047-49)、废电路板HW49(900-045-49)、废催化剂HW50(772-007-50)等7类危险废物需委托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技术规格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证或三证合一)。
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3年至少2项已完成的危险废物处置项目业绩【业绩以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为准,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文本需体现合同首页、主要标的范围、签订时间、双方签字盖章页】。
其他要求:1.依据《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部令〔2022〕23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函〔2021〕153号)、陕西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转移处置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规政策要求,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凡可在省内进行无害化处置或资源化再生利用的,原则上不允许向省外转移。2.处置单位持有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3.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的经营许可证其核准经营类别必须包含我公司产生的所有危险废物类别,即含汞废荧光灯管HW29(900-023-29)、含铊污泥HW30(261-055-30)、油棉纱油滤芯等沾染性废物HW49(900-041-49)、化学废液HW49(900-047-49)、废化学试剂包装物HW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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