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装工程分公司废活性炭处置服务(第三次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2.1 项目名称:废活性炭处置服务(第三次采购)
2.2项目地点: 安装工程分公司
2.3签订框架协议:否
2.4定商、定价:否
2.5服务范围:废活性炭处置。安装工程分公司加工基地在防腐作业过程中,需使用油漆尾气净化系统。尾气净化系统中使用的活性炭属于危废物,需进行合规处置。供应商将废活性炭进行合规处置,采购方确认后,支付处置费用。
2.6服务期限:三年
2.7付款方式:每批次项目完成,服务方凭与采购方签认的废活性炭转移数量乘以合同单价,向采购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开具普通发票),采购方在收到服务方开具的发票后,开始安排资金支付事宜,以转账的方式向服务方支付危险废物处置费。
2.8采购数量(估算金额)2.7万元
2.9采购明细:(详见公告附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 供应商可以是独立法人资格或个体工商户,具有本项目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供应商营业范围内应包含再生资源回收、危险废物回收处置利用等信息,必须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3.2财务要求: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个体工商户可以不提供。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 2022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一份危废物处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和对应发票扫描件。
3.4信誉要求: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www.creditchina.gov.cn);供应商不得为采购方相同项目采购中被暂停采购尚未恢复的或取消供货资格尚在处置期内的。个体工商户提供个人征信报告。
3.5人员要求:活性炭收回处理过程中,需要具有熟练的技术人员,以确保回收的活性炭的安全处置,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7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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