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任丘建投污水处理再生利用项目已由任丘市行政审批局以任审投核字[2024]1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任丘建投再生水开发利用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任丘建投再生水开发利用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任丘市北环路以北,工业道以西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任丘建投污水处理再生利用项目,建构筑物占地面积848.39㎡,总建筑面积519.35㎡。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工期:1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中注明的开工日期为准。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1个标段。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形式评审。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具备经第三方审计后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1月1日及以后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被列入法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查询地址信用河北(http://xy.hebei.gov.cn/)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环保或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5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票据或社会保险缴纳地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投标单位具有从2024年10月份开始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项目经理,并在投标单位具有从2024年10月份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时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2-26 09:00至2025-03-0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iuanjiaotu.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3-2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iuanjiaotu.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九安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iuanjiaotu.com/)、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招标代理费:人民币50000元,由招标人支付。 7.2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九安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iuanjiaotu.com/)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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