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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昌县城市管理局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环卫一体化服务ppp项目补充通知

· 2022-11-03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环卫一体化服务PPP项目
品目

服务/环境服务/水污染治理服务/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

采购单位 顺昌县城市管理局
行政区域 顺昌县 公告时间 2022年11月03日 11:25
首次公告日期 2022年10月27日 更正日期 2022年11月03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康主任
项目联系电话 0599-7828112
采购单位 顺昌县城市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南平市顺昌县城南中路275号7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康主任 0599-7828112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吴先生 0591-28059637、0591-2805965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TP-0009221801516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顺昌县城市管理局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环卫一体化服务PPP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环卫一体化服务PPP项目

(招标编号:FJTP-00092218015168)

补 充 通 知(1)

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环卫一体化服务PPP项目(招标编号:FJTP-00092218015168)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如下:

1、《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环卫一体化服务PPP项目PPP项目合同》中第六节 项目用地及资产权属中6.1 土地征收及平整条款中增加项目三通一平中部分工作已由甲方授权单位完成的,相应费用纳入乙方承担的PPP项目投资,开工前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将相关费用按实支付给甲方指定的主体。

2、《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环卫一体化服务PPP项目PPP项目合同》中第三节 项目的范围和期限中3.1.2 乙方负责的工作内容条款中增加乙方须接管甲方先期已开发的智慧管理系统平台,届时三方签订补充协议,平台建设费用为29.65万元,由乙方承担。项目公司成立后30日历日内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将相关费用支付给甲方指定的主体。

3、补充通知(1)与《招标文件》有抵触之处,以本补充通知(1)为准。

招标人:顺昌县城市管理局

顾问咨询(含招标代理):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三日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顺昌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南平市顺昌县城南中路275号7楼

联系方式:康主任 0599-78281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联系方式:吴先生 0591-28059637、0591-280596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主任

电 话:  0599-782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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