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下述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重庆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运行监测工作
(二)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
1.完成2025年度商务部绿色流通服务管理系统报表填报和内贸流通统计监测信息服务平台行业数据统计、测算和各类回收品种数据的汇总工作;
2.及时与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对接,审核推送全市多证合一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备案资料,协调处理商务部信息管理中心备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收集整理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企业重点案例,组织回收企业进行数据填报、环保、安全等方面的培训;
4.至少完成全市120家再生资源回收重点企业相关数据的收集和填报工作,并撰写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年度报告;
5.完成重庆市智慧商务大数据平台内绿色流通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重点企业月报相关数据的填报指导、收集汇总、整理分析工作,按月度撰写运行监测分析报告,并汇同平台运营单位保证模块的正常运转;
6.完成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集散市场)和分拣中心回收分拣量、加工处理量等相关数据的填报;
7.做好重庆市再生资源重点联系企业的申报、管理工作;
8.市商务委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处室临时交办有关数据的统计工作。
(三)项目预算:14万元(壹拾肆万元)人民币。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二)合法注册并获得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三)近三年以来未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
三、投标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投标项目及价格;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类似项目经验证明;项目人员配置情况;监测统计方案;投标明细表。
四、评标方法及程序
(一)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通知书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不提供)复印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不具有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不能参加投标。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新成立公司不足一个月的除外)。若不能提供以上资料也可由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 | |
4.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1.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 2.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息:供应商名称,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内容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1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2.2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 2.3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 2.4政府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查询结果。 3.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以上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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