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城区水治理利用综合工程再生水回补项目监理
任丘市城区水治理利用综合工程再生水回补项目监理
1.招标条件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任丘市城区水治理利用综合工程再生水回补项目监理已由 任丘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任发改审字[2022]124号批准
建设,项目业主为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任丘市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任丘市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拟引城东污水处理厂的再生水回补至河道上游及沿线部分公园内湖, 即京开渠、植物园、石化公
园、雁翎公园等。当旱季时,京开渠北侧末端八里屯排涝泵站关 闭,再生水补充水将沿北至南为京开渠暗涵、殷边渠暗涵
补水;当雨季时,八里屯排涝泵站 启动,将京开渠涝水自南向北排入任文干渠。此外,本工程再生水在沿线适当位置设置浇
洒 取水设施,可利用再生水进行绿化道路浇洒等,提高再生水利用率。拟建管道总长度约8.1 千米,提升泵站1 座
2.2招标范围: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形式进行全过程监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 投资控制的配合工作;对
安全生产监督等方面的协调管理及建议;工程使用原材料、半成 品、成品的质量及采购方案的控制及审核;苗木认质认
量;缺陷责任期内修复方案的审核和 修复过程的监督;及时分析设计、施工、监测等资料,负责对因设计变更和不可预见
因素引 起的工程量变更的各种施工现场签证的合理性及执行情况进行确认;协调管理各专业施工、 分标段之间的衔接,
合理交叉施工的总体控制管理;监督、检查、复核施工单位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阶段完工工程量、结算工程量计量;投
资及造价控制,工程进度款支付和对整个 项目合理工期施工进度的控制;监督和指导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按时、按质收
集编制工程 技术文件和竣工图,并负责对其审查;做好各阶段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档案管理等 6 工作的检查和评
估,协助工程竣工资料的整理;监督施工单位及时完成未完工程尾项、维修 工程所出现的缺陷,参与保修期内工程质量的
调研、分析,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及缺陷 原因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监理工作涵盖施
工准期、施工 期、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苗木养护期、最终结清等整个项目的全过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
上资质; 3.3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并在
投标单位具有近3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票据或社会保险缴纳地出具的社会保险
缴纳证明(近3个月及以上,至少为2023年2月-2023年4月); 3.4投标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
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5列入法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
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查询地址信用河北(http://xy.hebei.gov.cn/),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6本次招标不
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所
有投标人要求具备足够的人员、经验和财务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且业绩和信誉良好。 注: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5-20 09:00至2023-05-26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
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6-12 10: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 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
布。
7.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
构:
中元宏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任丘市渤海路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高营大街30号御景半岛2
号楼1712室
邮编:
/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史军
联系人:
刘洪余
电话:
0317-3330822
电话:
18631138643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362670936@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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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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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广安支行
账号:
/
账号:
3119023943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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