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8号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再生水资源化利用程度不高。《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应达20%以上。阜阳市作为缺水城市,2021年再生水利用率仅17.5%。
二、整改实施主体
阜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三、重点措施
1.拓宽再生水利用渠道,推进再生水在工业生产、景观环境和市政杂用等方面的使用。2.规范再生水使用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目标任务
1.拓宽再生水利用渠道,推进再生水在工业生产、景观环境和市政杂用等方面的使用。2.规范再生水使用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完成时限
2023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一)拓宽再生水利用渠道。颍南污水处理厂中水利用项目5万吨/日,2023年3月华润电厂与供水公司签订了用水协议,自4月1日起输送至华润电厂,2023年4至11月共使用中水614.61万吨;2023年5月18日国祯生物与供水公司签订合同,5至11月共使用中水11.99万吨;阜阳市城区共设有再生水消防栓20余处,颍南污水处理厂东大门设有再生水水鹤2处,用于市政杂用水及内河补水,2023年1至11月园林环卫企业共便用中水约17.16万吨,剩余全部用于河道补水。颍州污水处理厂项目(污水处理规模为10万吨/日),出水水质为一级A排放标准,排水口设在芦桥沟湿地公园,再生水作为景观环境用水,每日补水量约2.9万吨。初步测算,2023年1至11月,阜阳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4.3%
(二)规范再生水使用管理。统筹再生水生产、销售、使用、监管等环节,确保售水水量、水压和水质,建立健全再生水利用机制体制。督促环卫、园林绿化等管养单位,使用再生水水鹤、消防栓和七里铺污水处理厂尾水用于日常管养,并将其使用情况 纳入日常督查考核。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22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反映。
监督电话〔牵头验收(监管)责任单位〕:0551-62871982;
电子邮箱〔牵头验收(监管)责任单位〕:wzjtcjc@126.com。
阜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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